使用未經檢驗叉車,將面臨最高30萬元罰款!
時間:2019-12-03 16:21:37 來源: 瀏覽次數:
使用未經檢驗叉車,將面臨最高30萬元罰款!
“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2019年6月是第十八個全國“安全生產月”。
今年以來,全國各地發(fā)生多起叉車安全事故,面對嚴峻的叉車安全形勢,為進一步增強我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意識、安全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意識,從源頭上提高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三十二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第三十三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十四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
叉車事故真的不在少數,而且很多都很慘痛
事故猛于虎,
我們要為我們自己的生命負責,
也要為別人負責。
安全生產,我們在行動。
叉車上牌,絕對不容忽視!
因為場(廠)內使用的叉車已列入特種設備管理目錄。根據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叉車使用必須要經過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和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注冊登記,叉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否則將會面臨相應的處罰。
一旦質監(jiān)部門查處到未上牌或未年審叉車,將依法對企業(yè)罰款3萬元至30萬元! 更為重要的是:無銘牌、無資料、不上牌的叉車,一律淘汰報廢!??!我的天?。。?/strong>
叉車不上牌、不年審就使用,幾乎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部分企業(yè)和個人因存在僥幸心理,嫌麻煩,沒為自己使用的叉車上牌。而一旦發(fā)生事故,相關責任人將在后續(xù)工傷處理過程中依法負擔比例更大的責任。叉車是特種生產設備,舉升貨物后若操作不當,極易發(fā)生翻車事故,誘發(fā)人員傷亡。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叉車必須上牌及每年一審,車輛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及定期審驗。
電動搬運叉車需要上牌嗎?
國質檢特〔2010〕22號“關于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國務院令第549號的規(guī)定,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質檢總局制定了《增補的特種設備目錄》原《特種設備目錄》中“內燃平衡重式叉車、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內燃側面叉車、插腿式叉車、前移式叉車、三向堆垛叉車、托盤堆垛車、防爆叉車”調整為此增補目錄中“叉車”,關于安全監(jiān)察和檢驗檢測的要求對列入《目錄》的廠車設備,各地可以繼續(xù)執(zhí)行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原規(guī)定,按照原執(zhí)行的相關文件開展檢驗檢測、使用登記、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相關工作程序和要求暫不變更。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第三十八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yè)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tǒng)稱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
由此官方文件表明:全電動堆高車、平衡重電瓶叉車、柴油叉車、前移式叉車、前移式堆高車 等由機械動力提供升降和驅動的設備都是需要進行年檢的。但是,全電動搬運車、半電動搬運車、手動搬運車、半電動堆高車、手動液壓堆高車等設備,因操作起來人動性超過機動性,所以目前還不需要上牌年檢。
叉車不上牌的后果很嚴重,各地都在行動!??!
一、廣東南海嚴厲打擊無牌無證、非法上路叉車。
1.質監(jiān)部門嚴厲處罰無牌無證叉車。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質監(jiān))將落實行業(yè)監(jiān)管主體責任,針對南海區(qū)無牌無證叉車開展清理整治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無牌無證叉車進行嚴厲處罰。同時,建議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質監(jiān))在對叉車及操作人員發(fā)證時,明確告知不允許叉車非法上路。
2.交警部門依法處理非法上路叉車。近期內,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隊負責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全區(qū)專項整治行動,針對非法上路的叉車及其操作人員,依據《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法》等法規(guī)進行處理。
3.各鎮(zhèn)(街道)開展叉車安全宣傳。各鎮(zhèn)(街)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叉車使用單位開展安全宣傳,推動叉車安全管治工作的開展。
二、慈溪開展專項叉車安全治理,嚴查無牌、無證叉車
近日,市場監(jiān)管、安監(jiān)、公安等部門聯合各鎮(zhèn)(街道)專項整治叉車安全,通過明確監(jiān)管職責、建立信息日報表制、加強聯合行動等措施,對全市場(廠)內使用叉車和社會租賃叉車等進行全面排摸,重點查處一批無牌使用、非法上路、司機無證上崗、違章操作等行為,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到位。同時,切實做好叉車檢驗和注冊登記,增加叉車操作人員培訓班次,減少無牌使用、無證操作現象。截至目前,共檢查叉車使用單位240家、叉車275臺,發(fā)現安全隱患89個,發(fā)出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48份,查封無牌叉車48臺,受理叉車報名145人次,受理注冊登記6起,受理檢驗23臺,基本消除使用“三無”(未注冊登記、未經定期檢驗、操作人員無證操作)叉車現象。
三、蘇州質監(jiān)局開展工廠用車專項整治,1700余輛“三無”叉車被查處。
蘇州市叉車使用單位9494家,叉車使用數量19993臺,其中未注冊登記叉車數3717臺,未持證叉車司機1576人,另有“三無“叉車1772臺。對于私自上路行駛的叉車,一經發(fā)現均可由交警暫扣并處罰,再由拖車拖運到工廠廠區(qū)。
對不配合整治的企業(yè),將被予以立案,并實施經濟處罰。至于無銘牌、無資料的叉車,一律淘汰報廢,同時將存在嚴重隱患的物流園、市場上報安委會,聯合街道、部門實施關停,杜絕一切可能存在的風險。
接下來市質監(jiān)局會繼續(xù)聯合安監(jiān)、交警、社區(qū)(村委會)等多部門,對存在的廠車隱患進行督促,形成整治合力。具體做法包括:加大對叉車的巡查頻次,重點關注叉車的使用情況;對于使用合格叉車但未領證的,督促使用單位及時領證使用;對于使用違規(guī)叉車但可以整改的,要提供政策及技術支持,協(xié)調好各方關系,確保叉車盡早領證合法使用。對那些叉車隱患突出且經督查拒不整改的使用單位,將會依法移交執(zhí)法大隊依法查處。
四、東莞,7臺叉車未辦理登記被查封。
根據舉報,東莞市質監(jiān)局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人員連夜對普能塑料廠進行了檢查。據該局通報稱,檢查發(fā)現該廠共有9臺叉車,其中僅2臺已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檢驗合格有效期之內,剩余7臺未辦理使用登記。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該局工作人員當場對上述7臺未登記叉車進行了查封,責令該廠立即停止使用該7臺叉車,并限期進行整改。
叉車即使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駛,否則后果很嚴重哦?。?!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guī)定,叉車不納入該標準中的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上道路行駛。根據叉車的外形結構及主要技術參數特點,叉車屬于單位內部使用的一種專用特種設備。由于叉車其燈光、制動、車速等方面均不符合機動車上路的標準,叉車因此不能領取機動車輛牌照。根據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有上牌照的車子才能上路行駛,因此,叉車是不能直接在道路上行駛的。
叉車車主“無駕照、無牌照、無保險”,一旦上路出了事故,處理起來相當麻煩。沒有保險是最大的麻煩。叉車沒有強制險,如果叉車屬于廠里,工廠還能出錢賠償;如果屬于私人,一旦遇上大的交通事故,車主很有可能傾家蕩產,無力賠償。
案例一:
湖北人代某駕駛叉車從大源工業(yè)園區(qū)二號路開往大源街上,在大源鎮(zhèn)新建路右轉彎時,與一名行走的5歲小孩發(fā)生碰撞并碾壓,導致小孩死亡。
案例二:
南京,叉車違規(guī)上路翻下護坡,司機被壓喪命。
揚子晚報訊(記者 梅建明)昨天上午9點多,在南京浦口區(qū)花旗村板橋東二路上,一輛運送鋼管的叉車不慎滑入路邊護坡下的溝中,將駕駛員壓住,可惜駕駛員被救出時已身亡。
案例三:
深圳,叉車違法上路隱患多 6臺被查扣
近日,八卦嶺片區(qū)居民反映八卦嶺工業(yè)區(qū)叉車違法上路,給周邊群眾出行帶來安全隱患。昨日,福田區(qū)安監(jiān)局牽頭組織福田交警大隊、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福田分局、園嶺街道辦、八卦嶺派出所、鵬基物業(yè)等單位,開展綜合整治,查扣6臺違法上路叉車。據悉,聯合整治行動將持續(xù)兩個月。
案例四:
3月2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叉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叉車車主楊某賠償原告都某醫(yī)療費等25000元。原告都某駕駛皖H1D369號二輪摩托車沿煙汕線由南往北行駛至1150KM+700M處,與對向被告楊某駕駛的無號FD35H——X6型瑞創(chuàng)叉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原告及乘坐人不同程度受傷、摩托車受損的交通事故。本起交通事故經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原告都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被告楊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原告于2016年3月3日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楊某賠償醫(yī)療費等各項損失77125.01元。
叉車上牌須知:
第一條:送檢需要資料
1、廠內機動車輛報檢單(兩份)
2、叉車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擁有權單位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4、擁有權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5、不是法人直接辦理的(需要提交委托書一份)
第二條:申請行駛證需要資料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兩份)
2、檢驗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叉車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擁有權單位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5、擁有權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6、不是法人直接辦理的(需要提交委托書一份)
7、叉車管理制度及目錄各一份
8、駕駛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注聘用單位加蓋公章)
注:以上資料全部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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